钦州恒企会计培训中心为您详述,被投资企业是哪一方?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是很好理解的,只要不弄混两者的关系,就可以很好的去进行判断了.这里的被投资企业,肯定是指被投资方了.被投资方,相对于投资方而言.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是所代表的含义缺不是一样的.
被投资企业是哪一方?钦州恒企会计培训中心为大家详述如下,大家可以看一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被投资企业是被投资方.
被投资方指的是被投资的对象.投资人管理被投资方的方法:
1、自行管理:即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本人对本企业的经营事务直接进行管理;
2、委托管理:即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委托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3、聘任管理: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广义的投资者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狭义的投资人指的就是股东.在金融市场中,所谓投资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购入金融工具融出资金的所有个人和机构,包括存款人,出资人在验资时称为投资人.
投资人类型有:
1、价值增值型,这类投资人经验比较丰富,选项目不是注重行业,而是注重机会;富有型,这类投资人只对自己了解的东西投资,且对项目的地理位置有偏好,投资决策主要依靠自己的判断和调查,对投资回报的期望值较高.
2、个人投资联合,所谓联合体,并非是种正规的投资组织,而是一种短期的,松散型的投资合作;合伙人投资型,这类投资人在投资中喜欢合作和团队精神;
3、家族型:这类投资人家族成员的资金被集中,并由一位大家信任的,对投资比较内行的家族成员掌握并统一进行投资决策;社会责任型,这类投资人非常强调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认为投资的目的是培育公司.
被投资企业清算账务处理怎么做?
1.税收上,确认分回剩余资产,应作为投资资产转让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计算公式为:
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分回资产-其中应确认的股息所得-投资成本
以上公式中:(1)"投资资产",以下简称投资,即会计上的"长期股权投资";(2)应确认股息所得,是指被清算企业清算后累积盈余公积和累积未分配利润中投资企业应享有的份额;(3)"投资成本",即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2.会计上,分回剩余资产,应作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价款看待,其应确认的投资处置损益的方法因为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方法不同而有异:
(1)成本法下,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分回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回资产-(投资的初始成本-持股期间冲减的投资成本-投资的减值准备)
在正常处置股权投资时,所得价款中可能包含已确认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下统称现金股利),但在被投资单位实施清算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企业清算的变现所得,首先应当用于偿付包括已确认的应付股利和各项税金在内的全部债务,剩余资产才能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因此投资企业分得被清算企业的剩余资产,不应包含已确认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2)权益法下,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分回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回资产-(投资的初始成本+投资时计入当期损益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损益调整"(借)余额+ "其他权益变动"(借)余额-投资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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